院教字〔2003〕35号


关于开展2003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按照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秘高〔2003〕36号)和《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03年度国家精品课程评审工作的通知》(教秘高〔2003〕4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3年度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院级精品课程原则上应是本专科各个专业的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
  2、本科课程采用教育部1998年公布的本科专业目录作为分类体系和名称规范。
  3、申报院级精品课程应在我院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和院级前三批(含第三批)重点建设课程的基础上进行。
  4、申报省级以上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教授职务;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其以上职务。
  5、申报精品课程的主要成员应教学科研突出,获得过院级以上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奖或承担省级以上教研科研课题。
  二、评审名额
  精品课程建设是我院深化教学改革与提高教学质量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将每年评审一次。2003年度评审院级精品课程4-6门,其中将排序前2名的院级精品课程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审。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课程负责人认真填写"2003年阜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三份)(申报表可在校园网上下载或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提供教学大纲、该课程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及课程负责人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2、课程负责人近五年来讲授的主要课程及实践性课程"教学任务书";近五年主持教学、学术研究课题目录及证明;教学、学术、教改教研论文目录及复印件;获得的教学、学术研究表彰/奖励;教学队伍中主要成员的年终考核成绩及教学效果评价(含同事评价、校外专家评价及近三年学生评价)等。
  3、申报材料可围绕"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中教学队伍、教学内容、教学条件、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五个方面分类整理。
  四、时间安排
  1、9月3-8日,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课程组完成申报材料的整理工作,所在单位择优推荐,并报教务处教研科。
  2、9月9日-12日,院考核组对照评审条件进行考核,并形成汇报材料;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院级精品课程。
  3、9月13日-15日,教务处会同有关单位将推荐课程材料整理上报,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审。
  五、评审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精品课程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精品课程的申报工作,把精品课程建设当作机遇和抓手,以推进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有关情况详见教育部主页http://www.moe.edu.cn/.并点击进入"精品课程建设"网页查询)
附:1、2003年度"阜阳师范学院精品课程"申报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


阜阳师范学院  
二○○三年九月一日